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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原则与诉讼观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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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诉讼目的观的转变。无罪推定原则的价值,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正当权利。无罪推定运用罪从判定、控方举证、疑罪从无、不得强迫公民自证其罪等一系列规则,加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防御国家追诉权的能力,在国家司法权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时,设置了程序上的“障碍”。所以无罪推定原则,在实现保障人权、限制国家司法权滥用的刑诉目的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刑事诉讼目的观的改变,是与市场经济观念的确立相一致的,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刑事诉讼目的不仅在于控制犯罪.还在于保障人权。
作者 韩盛哲
出处 《检察实践》 2002年第4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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