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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与我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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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标志着中国加入了世界上最具广泛性的国际贸易组织之中,标志着中国也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潮流,这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促进世界的繁荣、和平与发展。我国在享受WTO带给我们的作为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的同时,也要履行《中国议定书》和《WTO中国工作组报告书》中的承诺和义务;既要认识到WTO带给我们的机遇,又要认识到WTO对我国政府行为的诸多限制和挑战。从而充分认识到:入世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它要求重新界定国家、社会和个人(包括个人的延伸体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力)范围和自由空间,要求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这必须借助于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的改革才能完成。本文结合WTO规则的要求和我国入世的承诺,提出了我国行政组织制度亟待改革的几点思路,以求教于同仁。
作者 魏继华
出处 《检察实践》 2002年第5期57-5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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