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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出庭公诉过程中的四个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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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诉人正确安排庭审程序,重点是处理好先与后的问题。主要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指控犯罪事实的先后,即先指控什么、后指控什么。一般情况下,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1.对单一犯罪事实的指控,应当按时间进程来指控,先起因再过程,先行为再结果,先客观再主观。2.同种数罪按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先后来指控。3.异种数罪应按照罪行的轻重来指控。4.多名被告人交叉作案的,先指控主要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再其他犯罪事实。但特殊情况下应作调整。例如,被告人翻供的。
作者 张建明
出处 《检察实践》 2002年第5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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