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比照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快步伐。就目前公安法制建设而言,存在以下三大问题:1.现行公安法律法规政策存在缺陷,与现代法治原则相冲突。2.行政执法管理模式陈旧,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3.执法理念上存在偏差,导致一些执法顽症久治不愈。要切实解决立法、执法和执法机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首先是要转变观念,树立现代意义上的执法理念。其次要加强立法工作,逐步完善公安法制体系。第三要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出发,改革现行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第四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起良性的执法与制约相辅相成的体系。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2年第5期57-60,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