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理股票期权(ESO)是指公司授予经理人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以一个约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这种选择权不能转让。但持有这种权利的经理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决定何时购买公司股票,购买股票的行权价格与股票售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成为经理人员的收入。股票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将这一工具借用到企业管理中来,可以形成一种对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这种制度最初于20世纪70年代出现在美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目前成为西方国家一种重要的企业激励机制。
出处
《当代法学》
2002年第11期126-128,132,共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