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责任是指医方在医疗及护理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给患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但医疗责任究竟是因医方和患者间存在的医疗服务合同为依托,还是以每个民事主体所负有的不得侵害他人身体的法定义务为前提,迄今争论颇多。笔者认为,医疗责任是因医疗服务合同而生的违约责任和因非法侵害他人身体而生的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及其家属要求医方承担医疗责任时,有权加以选择。
出处
《当代法学》
2002年第12期63-66,共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