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距今仅50年前的西藏社会,由占总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统称“农奴”)与占总人口5%的三大领主(统称农奴主)组成。所谓三大领主即官家(地方政府)、贵族(世家)与寺庙上层僧侣。他们占有西藏全部土地(包括耕地、草场、森林、山脉、河流、河滩、荒地等)以及依附于土地上的农奴、牧奴和绝大部分牲畜。农奴主的土地份额分配比例是“西藏原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全部土地的40%,贵族和寺庙各为30%。而农奴则基本一无所有”。西藏民问一首歌谣唱道:“太阳照到的地方,是农奴主的土地;
出处
《人权》
2002年第2期33-36,共4页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