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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推行财政资金“四个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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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1年3月以来,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打破原来财政资金按业务性质归口各业务股室分散管理的模式,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的办法,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其财政资金统一管理的基本内容是:1.统一管理。成立资金统一管理办公室,将原按业务职能分属归口各职能局、业务股室管理的财政扶贫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国债资金等具备财政性质的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及农业'四税两收'资金统一收归资金管理办公室管理,资金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办理资金的收纳、支付、结算和核算工作。2.统一账户。取消各职能局、股室的银行账户和会计,由资金管理办根据资金性质和需要统一开户,各职能局、股室设置资金备查账,不再保留和重新开户。
出处 《财政监察》 2002年第3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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