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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德国法西斯的上台、夺权和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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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勘被兴登堡任命为德国总理,但在内阁中受诸多限制,这只是他接受权力之日,真正的夺权从其上台之时持续至1934年6月。此间,希特勘取得了国防军和垄断资本的信任,有恃无恐地在各地夺权,颁行“授权法”,提取了独裁权力,彻底摧毁了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建立了法西斯的一党专政,通过镇压冲锋队,将党政军大权集于一身,从而基本结束了法西斯在德国的夺权活动。希特勒政权是德国在30年代特定条件下纳粹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性的军国主义相结合的产物,专政的阶级实质是军事封建性质的垄断资产阶级的专政。
出处 《德州师专学报》 1992年第3期27-3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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