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烧埋银(或烧埋钱)是元朝开始出现的法律制度,后来又为明清两朝在不同程度上继承[1].它的具体内容是对枉死者的尸首经官验明,行凶者除按罪判刑外,家属须出烧埋钱予苦主,作为烧埋尸体的费用.这是中国法律史上第一个要求在追究行凶者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其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对烧埋银制度的具体内容,虽然学界已经论述甚多[2],但对它的起源和形成问题,还没有专文探讨.本文拟作探讨,恳请指正.
出处
《历史教学》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2期63-66,共4页
History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