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应由哪一级政府作出行政裁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某自治区一村民来信说:我们村民小组不服县政府2000年作出的征用我村土地的征地方案补偿标准,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提请行政裁决。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以此事历来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处理为由,请我们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为,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征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应由具体征地政府的上一级政府即市人民政府行政裁决,并免费为申请人复印了《征地公告办法》全文。市政府认为《征地公告办法》是2002年实施的。而征地行为发生在2000年,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应由自治区政府处理。请问这件事究竟由谁处理?
出处 《乡镇论坛》 2004年第237期20-2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