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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卫生部为巨能钙"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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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堂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公元2004年12月3日为一种名为“巨能钙”的食品发布通告,通告称,按照巨能钙的推荐食用量,产品的过氧化氢残留量在安全范围内。从北京市药监局和天津市卫生局的监督检查情况看,目前尚未发现巨能钙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作者 赵牧
出处 《企业文化》 2005年第2期29-29,共1页 Corporate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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