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的观点——股份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形式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对于股份制,我想说的一句话是,股份制应是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在决定这么讲的时候,我考虑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进行股份制和股票的试点,不等试点有了更多的结果就作这样的判断,是否合乎实践论的要求? 实践论的基本思想是认识来自实践。试验是取得正确认识的一种手段。在我国推行股份制和股票市场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需要经过一个时期的试验,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我们说的作为来源的实践不局限于局部的短暂的实践。就对股份制与股票的认识而言,古今中外的历史实践都是认识的来源。从历史的经验中概括出来的理论,就可以用来指导当今我国的实践。
作者 于光远
机构地区 中国社科院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6-7,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张振助,贺绍禹,邱国华.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分析报告[J].教育发展研究,2005,25(7):1-11. 被引量:12
  • 2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688.
  • 3张仁德.现代公司经济导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9,51-58.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