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11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重要文件,要求2001年底前,全国普通高级中学和大中城市的初级中学都要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3年底前,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5年前,所有的初级中学以及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并争取尽早在全国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
出处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12期51-53,共3页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