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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会人员不宜频繁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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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财会人员不宜频繁变动井东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给企业注入了活力,依照《全民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企业法》规定,确立了企业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厂长、经理在职权范围内行使享有的权利,这对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自主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然...
作者 井东红
机构地区 镇安县审计局
出处 《陕西审计》 1995年第3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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