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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是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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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手机普及率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短信囚徒”。有调查显示,近7成的网民表示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收发短信会觉得不适应。由此可以看出,收发短信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短信中的诈骗、黄色内容等“拇指经济”下的“灰指甲”常常给我们带来哭笑不得的尴尬,甚至引发一些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短信让人亦喜亦忧。虽然我国已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手机卡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但至今仍毋需任何证件即可买到SIM卡。应该说,制止垃圾信息泛滥蔓延,在技术上本来也不应是什么难事。然而,有害的垃圾短信依旧漫天飞舞。显然,尽快从法律层面来规定短信内容提供商、移动通讯商及短信使用者在信息的提供与使用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已经是当务之急。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曾有代表针对短信运营的无序状态提出了立法建议,我们想,规范短信运营者的行为恐怕为期不会太远了。作为一个法制期刊,我们有义务更有责任去关注手机短信给老百姓带来的喜与忧。为此,我们把“短信的喜与忧”作为本期话题,意在为规范短信运营,建立一个良好的短信运营环境与市场而鼓与呼。
作者 戴煌
出处 《江淮法治》 2005年第2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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