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游戏分级制度的再研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由于电影,游戏等视听娱乐行业产品作为一种具有非常直观性的媒介,会对观众或参与者产生直接影响,而又鉴于其文化消费品的本质及其受众的广泛,所以各国都有不同的机构组织对游戏,影视产品进行分级。其根本目的,不外乎是为保护世界观尚未定型的青少年受众群,使之免受误导。本刊是国内最早致力于中国电子游戏分级制度研究的单位,
出处 《大众软件》 2005年第3期130-134,共5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