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出台 多年来,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制度的保护,我国许多原产地域产品遭到了来自国内外各种假冒形为的侵害。如绍兴酒,目前其海外市场2/3的份额被产自日本、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非正宗”的“绍兴酒”占有;如龙井茶,由于“龙井”作为原产地域命名缺乏相应的保护制度,许多非龙井茶产区的生产经营者大肆仿制龙井茶,致使龙井茶市场鱼口混珠,既损害了龙井茶的声誉,又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出处
《巴蜀质量跟踪》
2001年第7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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