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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IT产品退税率增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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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设备和计算机等部分信息技术(IT)产品出口退税率由现行的13名提高到17名。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部分)、移动通信基地站、以太网络交换机、路由器、手持(车载)无线电话、其他微型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系统形式的微机型机。
出处 《税收征纳》 2005年第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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