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十类污染项目禁过“环保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4年12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宣布,我国已经明确制定出了十类项目绝不能通过环评审批,而对未经过环评审批就擅自开工的项目国家将依法严惩。这十类项目是第一,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第二,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万千瓦以下水电机组等项目;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05年第1期20-20,共1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