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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清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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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8月,建设部宣布,2005年春节前解决所有2003年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底前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其中.中央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工程款2004年底前还清,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款2005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相应制定了清欠时间表。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05年第1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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