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解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2002年3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2002年6月27日信息产业部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个规定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他们的职能共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出处 《巴蜀质量跟踪》 2002年第19期62-63,共2页 Bashu Quality Following Week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