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内建筑行业在工程发包、公开招投标过程中,行贿索贿现象屡禁不绝,工程黑金也一直备受社会诟议。为此,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建委和广州市监察局联合出台的《广州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将建筑“黑名单”作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火墙。然而,由政府部门主导的这一制度设计是否越权?向社会公示不良记录又将如何规避隐私权不受侵犯?对工程竞标企业是否构成商业歧视?此举一出,不仅给市内建筑行业带来“地震”.同时也引起了业内外诸多争议。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
2004年第12期46-47,共2页
Guangdong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