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了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有助于抵御市场风险。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根据市场的需求,指导农民进行生产和加工,农民种什么由合作社来安排,避免了过去政府直接干预生产的作法,由过去政府指令为市场引导。在销售上,合作社与农户是利益的共同体,由合作社组织收购和销售,解决了产品卖难的问题,也避免了过去政府管种不管卖的现象,从根本上保护了农民利益,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4年第12期33-34,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