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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宁波危化经营企业的怪事 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也能领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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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人们心目中,凡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安全条件一定符合要求、安全监管力度肯定很大。可是,最近记者在浙江宁波地区采访时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竟然被当地政府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的话,简直着实另人难以置信,所见所闻,令人触目惊心。
作者 王军红
机构地区 中国安全生产报
出处 《华夏星火》 2004年第12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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