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腐败犯罪现象是世界各国不同程度面临的社会问题。腐败犯罪心理的产生,既有现实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关键在于犯罪主体各种欲望的恶性膨胀而相机利用社会机制的缺失和可遇的犯罪条件实施了犯罪,因而主观原因是腐败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抑制腐败犯罪心理应在严格监管制度、坚持打防结合方针的同时,着重于强化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建章立制和监督执行则是重中之重。而诫勉谈话法、警示教育法、定期审计法、交流轮岗法、制度约束与道德教育法等,则是抑制腐败犯罪心理生成与蔓延的基本对策和有效方法。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54-59,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基金项目<关于腐败犯罪的实证研究>系列论文之一
课题编号为JA0213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