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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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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二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出处 《中国消防》 2000年第10期29-29,共1页 China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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