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吴元平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撰文说,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趋规范化,商业信用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业信用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商业信用权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权利人可依商业信用权的排他的效利对抗其他民主体的侵害而从事正常的生产经常活动。任何人均不得恶意损害民事主体的商业信用权,商业信用权人的利益如果受到侵害,
出处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126-126,共1页
Journal of Radio & TV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