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围绕蓝色发光二极管(LED)发明者中村修二要求原雇主日亚化学工业对其发明支付等价报酬一案,最终于2005年1月11日在负责上诉审判的东京高等法院达成和解.日亚化学工业将向中村支付6亿857万日元(约合人民币0.52亿元)的等价报酬及2亿3534万日元(约合人民币0.18亿元)的滞纳赔偿金,总计8亿439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0.7亿元).这一金额不仅是针对此次诉讼所涉及的专利(专利第2628404号),还包括与中村相关的全部发明(日本国内专利和国外专利)与技术.也就是说,通过此次和解,中村与日亚化学工业的纠纷已经得到全面彻底解决.
出处
《光盘技术》
2005年第1期16-16,共1页
C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