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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处罚后还应补扣应扣未扣的税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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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经营需要,我电力公司去年临时雇用了一批业务员,在支付劳务报酬时,会计人员未对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对我公司处以应扣未扣税款1.5倍的罚款。事后,税务机关仍要求我公司对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补扣。请问,在我公司已接受应扣未扣税款1.5倍罚款的情况下,还应补扣税款吗?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52-53,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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