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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使私有制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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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宗寒最近在《理论前沿》撰文指出,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是,在不少地区和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仍在采取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政策措施。
出处 《上海集体经济》 2005年第1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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