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秋天,我去了一趟新疆、西藏,历时近一月。虽然每天都简约地日记了几句,但是终于没有激情整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我不喜欢西部,我无法忍受没有绿色、没有水、没有充足的氧气的世界。在影视里看到的湛蓝壮美的雪域高原,一旦身临其境,我感受到的只有两个字:绝望。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是一片不适于人类栖居的土地。政府应当颁布一条法令:允许居住在海拔三千米以上的百姓,自由地迁往海拔三千米以下的任何地方。前提当然是自愿,因为谁也没有权利强迫百姓离开他们世代居住的家园,否则人道主义的动机会产生兽道主义的恶果。西部之行,甚至改变了我的历史观。在正统的历史教科书上,一直认为“蕃邦”、“匈奴”、“羌狄”是不开化的、野蛮好战的民族,他们不安分守己地呆在原地,而是纵马东南,攻城掠地。对于他们这种行为,我如今深表理解,因为东南方好啊,有水,有绿,有吃有喝,有充足的氧气啊。谁不向往好地方好日子呢?可是中原人口太稠,又加之凡当权者莫不信奉“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那是决不允许西北人往东南来的,所以要刀兵拒之,实在抵打不过了,就搞性贿赂,送上美女,如王昭君、文成公主等等。这一切,都应看作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内部纷争,既是内部纷争,那么冲突的各方,就不存在什么“爱国者”或“卖?
出处
《税收与社会》
2001年第12期8-14,共7页
Taxation an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