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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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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前武警部队人才建设规划》的要求,培养适应新军事变革和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满足武警部队建设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我院从2004年开始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导师负责制,并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签署责任书。本学期开学初,学院举行了硕士研究生培养责任书签订仪式,何院长、李副院长、楼部长出席了仪式。这标志着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责任制的全面实行。责任书签署仪式由楼部长主持,何院长作了重要指示。
作者 崔同杰
出处 《武警工程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36-36,共1页 Journal of Engineering College of Armed Police 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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