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是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的派出机构(副部级),于1950年2月24日正式挂牌,长江委的前峰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国家授权其中上述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和河道。负责流域的综合治理,开发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工程,
出处
《水利水电快报》
2005年第4期i002-i00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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