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将来要撰写中国医药代表史的话,有一个日子必须要写进去一一2002年4月19日。这是一个很喧闹的日子——国内多家知名媒体轰炸般地争相报道了“17家制药企业签约《医药代表与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煽情的文章在各大报章上频频亮相,有的文章大嚷“国内合资制药公司第一次肩并肩站到了一个战壕”,更有以“合资企业是清白的?”、“医药代表不是推销员,不直接从事销售”的大标题来博取大众的注目。
出处
《中国处方药》
2002年第5期30-35,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Prescription Dr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