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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为主”仍需多元办学——对滦南县农村教育投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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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随着“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全面运行,农村教育实现了由“农民办”到“政府办”的根本性转变。面对这一转变,如何有效地保障农村教育投入,成为县级政府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作者 张小磊
出处 《唐山经济》 2004年第12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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