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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免征增值税农药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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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农业部《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营下列农药可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酯、哒螨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酯、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
出处 《农药》 CAS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96-96,共1页 Agrochemi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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