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不仅为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提供具体司法依据、对证券市场稳步和健康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重大作用。我刊为此在上期特约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贾纬法官以《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责任之发轫》为题,对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作了详细的解析。本期我们特别刊发一组文章,以使读者进一步了解《规定》的主要内容以及目前国内外在规范证券市场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也欢迎广大读者就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出处
《法律适用》
2003年第4期2-8,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