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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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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年来,财政部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民族地区实施转移支付,在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不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2004年,中央领导同志对民族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对如何贯彻批示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对民族地区“切实体现出大力支持”。
作者 王军
机构地区 财政部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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