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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农业资源 促进农民增收——学习十六大报告体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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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在农村采取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方式只是机械地把土地和农户简单地加以集中,土地的占有与使用,耕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并未发生合乎生产力要求的根本性改变,因而不仅不能促进反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度之所以能够发挥巨大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无非是把扭曲了的土地使用关系改变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作者 郑建琼
出处 《云南农村经济》 2003年第3期93-9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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