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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区农民增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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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要成立农村生产销售服务公司或农村经济开发公司。可以由县、乡财政供养人员中抽出人员分乡镇、分片成立公司,也可以由农牧、水利、林业、科技部门为主成立公司,公司经费由财政拨给占大头,其余部分和效益挂钩,农村生产销售服务公司的职能职责就是“搜信息、寻市场、攀大户、靠大腕、找龙头、连农户”,通过他们四面出击找市场、八方联系找定单,实现“以销促产,以产促调,以调增收”的目的。
出处 《云南农村经济》 2003年第4期88-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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