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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在信贷业务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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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不良贷款已成为束缚银行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的沉重包袱。在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银行与其被动等待贷款到期,不如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行使不安抗辩权,主动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甚至解除借款合同。
作者 肖美华
出处 《上海农村金融》 2005年第1期37-39,共3页 Shanghai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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