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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实施4年来,我区农牧民得到经依法批准而发生的征用农牧民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9.42亿元。据统计,4年来经国务院批准我区共征用农牧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2.0946万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4.0092万亩,总计16.1038万亩。目前,我区对这些征地的补偿和安置费已经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全部兑付完毕,并完成了其中清欠任务。
出处 《思想工作》 2005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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