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媒体报道,有望于近期颁布出台的中国首部《反垄断法》引发了诸多议论。《反垄断法》草案中对行政垄断避重就轻,并“以企业占有市场份额的50%”为判定垄断的标准,而国际标准则判定25%就达到了垄断地位。另外,仅就经济垄断而言,成熟国家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要具有很高的权威地位,其职能涉及国家所有部门,而且机构庞大,专业性强,兼顾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有舆论分析,工商总局主导的《反垄断法》仓促出马,是要抢在其他部门之前立下标准,粗糙就在所难免。
出处
《中国改革》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5-5,共1页
CHINA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