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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产品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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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该标志具有商标的普遍特点,只有使用才会产生价值。若取得标志使用权后长期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还会妨碍我中心的管理工作。因而,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1年第9期I013-I013,共1页 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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