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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5日 2005年首批煤炭出口配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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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国家发改委当天宣布,2005年第一批煤炭出口配额已定,共为6400万吨,占全年煤炭出口配额总量的80%。根据2004年7月1日施行的《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同商务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煤炭出口配额总量的80%下达给企业。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2005年第1期9-9,共1页 China's Foreig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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