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市场地位 步步为“赢”——由两个反倾销案例引发的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加入WTO后,15年内其他成员方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仍可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替代国”办法。由于申诉方所采信的替代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本或价格水平通常比我国高,中国企业很容易得到倾销或倾销幅度被人为夸大的裁决,从而导致失去出口市场。要摆脱这种不公平待遇,其前提是中国涉案企业必须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作者 周晔
出处 《河北企业》 2004年第12期24-2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