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教学中的"要"指的是教材中针对某一问题所形成的数学纲要:定义、定理或方法;"义"指的是教材中为引出"要"而列举的同一问题的几何意义和物理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几何意义已不再是单纯的数学问题,而是直接的工程问题,因此不妨称之为工程几何意义.教材中由"义"推出了"要",应用时,以"要"为工程或理论依据解决与"义"同类型的实际问题.可以说"要"和"义"通过"用"达到了彼此产生和相互促进,这也符合素质教育中提倡的教学要求.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131-132,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