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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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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3月1日起,在成都打工的民工可以参加包括老年补贴、住院医疗费报销,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在内的综合社会保险。综合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承担14.5%,个人承担5.5;无用人单位的则全部由本人来承担。.
出处 《黑龙江劳动保障》 2003年第3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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