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轻刑化是世界各国刑法表现出的普遍趋势1.但是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使得权利受到侵害的危险比有形财产大大增加,同时侵犯知识产权带来的暴利又诱使许多人以身试法,知识产权侵权活动越来越呈现出组织化、集团化的特点.另一方面,知识经济却在呼唤对权利人有力地保护,以激发更多创造的积极性.刑罚的严厉对于侵权行为具有很大的遏止力,迎合了对知识产权加强保护的需要.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5年第2期54-55,24,共3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